據(jù)韓聯(lián)社2月29日報道,342名“世越號”沉船事故遇難者家屬向國家和清海鎮(zhèn)海運索賠1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300萬元),該事故索賠案于29日首次開庭。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10部傳訊遇難者家屬、國家和清海鎮(zhèn)海運的三位代理人,在法院進行第一次非公開辯論。法庭在確認兩方基本立場之后,對賠償責任和范圍進行認證,將本次開庭各方觀點進行整理,第二次開庭時間為4月18日下午4點。遇難者家屬的委托律師在退庭后接受記者訪問,他表示,引進世越號以及在對其進行改建的過程中和事發(fā)后公務員進行初期應對時的違法行為,是我方此次辯論的重點。政府方面沒有給出具體回答,并對抽象的請求予以否定。世越號所屬公司清海鎮(zhèn)海運也沒有提出其他觀點。
據(jù)悉,遇難者家屬在訴訟中要求世越號事故相關(guān)人員接受刑事處罰,并對去年9月犧牲的打撈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共計103億韓元。(實習編譯:王予湉 審稿:魏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