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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shù)貢r間2014年11月11日,韓國法院判處失事客輪“世越號”船長36年徒刑。韓國檢方此前曾在庭上要求法院判處“世越號”船長李某死刑。 圖片來源:中新網(wǎng) |
據(jù)韓聯(lián)社28日報道,韓國法院在二審中推翻原判,認定“世越號”沉船船長李某殺人罪名“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韓國法院28日公布了二審判決結果,判處其余14名船員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至12年不等。
2014年11月,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對“世越號”客輪15名船員進行了一審宣判,認為船長李某殺人罪“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36年。韓國公訴方隨即提起上訴。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號”客輪在韓國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fā)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失蹤者)、142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