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1月20日訊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總統(tǒng)樸槿惠20日在青瓦臺主持召開國務會議,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出入境管理法》修訂案。修訂案加大對在辦理外國人居留證時提交虛假材料的外國人的處罰力度。
根據(jù)修訂案,為獲得韓國居留許可而提交虛假或偽造材料的外國人將被驅逐出境,并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4萬元)以下的罰款。截至目前,韓國有關部門在發(fā)現(xiàn)外國人提交虛假材料時,除了征收50萬韓元的行政罰款之外,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對其進行處罰。
另外,明知外國人居留證將被用于不正當目的仍將證件提供給他人時,將同樣被驅逐出境并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韓國政府表示,為了有效進行外國人居留管理工作,將針對外國人居留證的非法使用人員及提交虛假材料人員加大處罰力度。